資料來源:中時電子報 日期:2010/09/01 張翠芬/台北報導 中國時報【張翠芬/台北報導】

健保給付歧視胖子?中央健保局開放給付乳癌患者針劑標靶藥物,但一年限用十三瓶,也就是相當於體重五十五公斤以下患者一年使用量,過重的病患超出的劑量則須自費,這項規定被醫界批評健保給付歧視胖子,經與醫界協商,健保局決定,取消針劑數量限制,只要符合條件的患者,不必自費可完全由健保給付。

健保局今年元月開放給付,經手術、化療後,基因檢測HER2陽性且併發腋下淋巴結轉移的早期乳癌患者,可使用一年十三瓶針劑標靶藥物賀癌平,來預防復發,符合條件的乳癌患者,完整施打一年療程,可降近四成復發風險。

台北榮民總醫院一般外科主治醫師、台灣乳房醫學會祕書長曾令民表示,十三瓶針劑相當於體重五十五公斤的乳癌患者所需的一年針劑量,若患者體重較重,多出的針劑量就必須自費,一支約六萬元;自元月以來已有許多患者受惠,但也有不少體重超過五十五公斤的患者,就需要特別與他們解釋溝通,患者只能無奈接受。

多位專家向健保局建議,並經過協商,健保局最近決定取消十三瓶的針劑量限制,只要符合條件的患者,都可以完整使用一年的藥物。

曾令民說,台灣一年新增約八千人乳癌確診病患,一至三期患者占八成五,其中有廿五%到卅%患者屬於HER2陽性,患者復發機率高,存活時間較短,若能在手術、化療後,接受一年的針劑標靶藥物,可大大降低復發風險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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