資料來源:中央社 日期:2011/06/01

世界衛生組織(WHO)的國際癌症研究中心(Internatioal Agency forResearch on CancerIARC),昨天在會議中宣布,手機為「可能為致癌因子」物質。同類物質包括鉛、三氯甲烷及咖啡、玻璃棉、廢氣。

IARC將致癌物分為「確定為致癌因子」、「極有可能為致癌因子」、「可能為致癌因子」、「無法歸類為致癌因子」以及「極有可能為非致癌因子」共5類。

歸類說明依序為:流行病學證據充分;流行病學證據有限或不足,但動物實驗證據充分;流行病學證據有限,且動物實驗證據有限或不足;流行病學證據有限,且動物實驗證據亦不足或無法規入其他類別;人類及動物均欠缺致癌性或流性病學證據不足,且動物致癌性欠缺。

該組織將香煙、日光浴床及石綿列為第1類致癌物質,對健康危害最高。

手機、乾洗劑及汽油引擎廢氣、電焊煙霧、極低頻電磁場(對兒童白血病)同列為2B類致癌物質,意即「可能為致癌因子」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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